民政部就未成年人禁文身答疑:父母同意也不可以!具体是怎么说的?为什么父母同意孩子也不能文身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小编带来的最新资讯吧!
根据民政部的网站,网民在6月7日在民政部的网站上留言,查阅相关信息,似乎没有明确的肯定或否定未成年人的身体行为,最近刚刚发布的未成年人身体管理工作措施明确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身体服务。

对于这个明确的规定,我有几个问题:
1.在纹身行为中,我们是否应该完全忽视未成年人自己的主观意愿?
2.获得父母允许的未成年人能否要求纹身并得到承认?或者父母经营纹身店,他们能给未成年人的孩子一个身体吗?
3.未成年人的权益受到纹身侵犯,不能证明受到纹身侵犯的,也应当追究纹身服务提供商的责任吗?

6月10日,民政部儿童福利部回答说,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有限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纹身明显超出了未成年人的理解和理性判断的范围,应该受到特别保护和优先考虑。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侵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即使父母同意,也不能提供纹身服务。父母自己的纹身店不能给他们的孩子纹身。纹身服务提供者应根据不同的案件、相关的措施和程序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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