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登记不同于“上户口,申请生育保险不再需要结婚证等材料具体情况如何,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四川优化生育登记相关措施引起舆论热议。经当地卫健委对2019年出台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新版《办法》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并取消了办理生育登记时生育数量的限制等,将于2月15日正式施行。

生育登记的“前身”
在办理生育登记时,不要把是否结婚作为必要条件,事实上,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早就有类似的精神。根据民法典第1071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从目前的角度来看,所谓的同等权利自然包括孩子来到这个世界上被社会认可和肯定的生育登记权,但以前没有从这个角度给出明确的解释。
这也意味着,生三个及以上数量的孩子也不再需要“准生证”,只需要在出生之前或者出生之后,进行生育登记即可。此后,被赋予新定义的“生育登记”进入了大众生活。
并不意味着鼓励非婚生育
目前,我国出生人口越来越少,进入了人口总数和出生人口负增长的新阶段。实行新的生育登记工作,是国家提出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
取消生育登记结婚与生育数量限制等,是在减少群众生育的顾虑,让大家做到实事求是,该登记就去登记,更加便民。这也有助于各地掌握实时、全面、准确的人口状况,提供过去一两年所需的托儿所、幼儿园数量等更好的生育社会服务。但这并不意味着鼓励非婚生育。
在进行生育登记时,取消孩子父母是否已婚的条件限制,进一步尊重了孩子作为独立的人的生存权利和生命尊严,重在强调“生育、生命”这个既成的事实。
我们国家的人口发展已经正式进入负增长时代,生孩子显得更“有价值”。放松、放开、减少、取消各种有关生育的不必要束缚,更多、更积极、更有效支持生育行为,已经成为普遍和高度关注的重大社会话题。

未婚生育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吗?
一些网友认为,生育登记取消对结婚的限制,有一个利好是未婚生育也可以领生育保险和津贴了。其实,这两者之间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只要履行了生育保险的缴费责任,国家层面在待遇享受方面是没有门槛的,结婚不作为申领生育保险的前提。所以,未婚妈妈还可以享受多种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简言之,申请生育保险确实不再需要结婚证等材料,但需要已经参加生育保险,与生育登记无直接联系。
无论是中国保障非婚生子女无户籍登记权,还是现在通过优化生育登记,让所有儿童成为社会认可、肯定、接受、独立的主要地位,这是文明社会尊重人权,支持保护自由的重要基础工作,具有积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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