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商家信用等级,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真正保护近年来,我国持续强化食品领域质量和安全监管,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与此同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期待和需求也不断提高。当前,我国食品安全仍存在一些问题隐患,网购食品安全监管不够完善、食品安全互联网追溯体系不够健全等问题较为突出。

对各环节信息进行记录和监控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罗文此前表示,今年将在健全完善风险管控机制、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三个方面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能够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要做到“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一个重要的技术措施就是构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近年来,相关部门和地方已经对食品安全互联网追溯体系进行探索,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浙江2021年在全国率先上线“浙食链”系统——消费者只需扫描食品包装上的“浙食链”二维码,即可获得产地、加工、检验检疫、销售等全链路信息。广东省广州市将食品安全监管与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打造以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为核心技术的广州市食用农产品溯源平台,开启智能监管模式。
全国人大代表、民进中央副主席高友东指出,从全国范围来看,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目前,社会层面对追溯体系认知不足、追溯体系配套技术不完善、追溯体系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依然存在。对此,建议以工业互联网技术为依托,建立全闭环运行技术环境,加快构建食品安全互联网追溯体系。
具体而言,要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整合追溯体系信息,促进各环节信息共享互通和有效对接,建立全程追溯体系。依托工业互联网相关技术,解决生产信息自动记录、物流信息整合共享、消费信息互联网反馈、食品产地智能研判等一批“卡脖子”技术难题。

用大数据对网购食品进行监管
目前,大众通过网络购买食品已十分普遍。于消费者而言,网络食品因交易环境的虚拟化潜藏着一定的风险。
华南农业大学教授陈瑞爱认为,网购食品安全监管仍存在一些困难,主要体现在源头和流通环节监管难、监管手段和社会共治机制不够完善、事后追责难、诉讼维权成本高等方面。
陈瑞爱指出,经营网购食品的商家积累了海量数据,客观上为利用大数据进行监管奠定了坚实基础。监管职能部门要积极探索适应网购食品安全监管的线上手段,将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信息系统与网络订餐平台深度连接,利用实时大数据采集、对比分析技术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点位,将商家违法违规行为实时推送给执法人员和网络食品订购平台,实现监管力量精准投送。
同时,针对网购食品原材料采购、生产、配送各环节,建设一个透明、可追溯、可检测的供应链可视化管理平台,实现原材料的供应商、生产基地等全程可追溯,真正让群众选得明白、吃得放心。
陈瑞爱提出,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部门与网络食品订购平台的约谈机制。明确平台责任,通报问题风险,研讨治理措施,整合评价体系,深化信用监管,推动网络食品订购平台将市场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量化分级指标作为消费点评指标评价体系的基础,评定商家信用等级,设立信用红线,一旦跌破立即作下线处理,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真正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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